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指引
新冠肺炎流行期间,为保证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安全合理使用空调通风系统,预防和减少新冠肺炎传播风险,特制定本指引。
一、启用原则
(一)各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管理单位应了解所用空调通风系统的类型、新风来源和送风范围等情况,对空调通风系统的类型、供风范围等情况不清楚的,不得使用。
(二)空调通风系统在启用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三)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优先使用通风或电风扇、分体式空调进行降温,空调送风温度调控建议不低于26℃,有特殊要求的场所除外。
二、启用要求
(一)分体式空调系统
包括柜式、壁挂式、窗式、吊顶式、多联机等类型。启用时应注意定时通风。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1.无回风的空调通风系统,主要包括全新风式和“风机盘管+新风”“多联机+新风”等空调系统。启用时确保新风来源清洁。
2.有回风的空调通风系统,包括无新风的全封闭式空调系统和有新风的混合式空调系统两种。启用前建议更新或加装新风系统,以全新风系统投入运行;或在回风口加装高效过滤器或消毒装置,并将新风量和换气次数调至最大。
三、管理要求
(一)各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管理单位应加强对空调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空调风管、风机盘管、冷凝水盘、空调制冷机组等部位,应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 396-2012)的要求,定期清洗、消毒。
(三)空调通风系统的风口、过滤网、过滤器等非金属部件的消毒,可使用250~500mg/L 含氯(溴)或二氧化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浸泡或擦拭,作用 10~30min;金属部件建议优先选用季铵盐类消毒剂。
(四)对于大中型建筑封闭公共场所应定期检查下水管道、空气处理装置水封、卫生间地漏以及空调机组凝结水排水管等的U型管,防止缺水;厕所、污物间等的排风系统,应全部投入运行。
(五)应强化个人健康监测,落实好人员进门测温、查验健康码等措施,人员流动较多的场所内要做好个人防护。
四、疫情防控措施
当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空调通风系统。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